成都高新区出台自动售货机(现场制售类)监管指导意见

2020/04/20

随着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自动售货机出现在城市各个角落。对于自动售货机的食品安全到底该怎么监管,这是大家关注的热点。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四川省首个《关于加强自动售货设备(现场制售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填补了这项监管空白。

自动售货机

记者了解到,成都高新区这份《意见》,重点强化了针对自动售货设备(现场制售类)的日常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要求。根据《意见》,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的经营者,首先向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申请者应提交《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自动售货设备生产企业的基本资质情况以及相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市场监管局将对自动售货机进行现场核查,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给予是否通过并增加该经营项目的结论。

在自动售货经营场所,12315 投诉电话、维护人员照片及联系方式等须在显著位置标明,且标记标识不易脱落。《意见》对自动售货设备提出定期消毒要求,并要具备打印销售凭证或可接入互联网的功能和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机器摆放地点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新设、增设、撤销自动售货设备,均须按照有关要求在市场监管理局备案。

自动售货商须制定处置变质、过期食品的处置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设备清洗和消毒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以及其他维护食品安全应当具备的制度。“我们将始终支持鼓励食品企业的创新、新业态的发展,同时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对新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加强风险评估和规范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企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的繁荣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规范企业经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促进新兴业态发展,这是该局推动新经济新业态繁荣发展,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陈瑷 记者程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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