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强化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瑞安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各个环节、区域进行逐一排查整治,制定出台《瑞安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管理暂行规定(暂行)》,多举措强化食品自动售货机监管。
组织一次排查,建立底数清单
要求各基层所以责任区为单位,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销售食品的自动售货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酒店、大型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摸清辖区内自动售货机底数,并纳入日常监管计划。截至目前,已排查出经营自动售货机单位13家,自动售货机450余台。
实行一个备案,亮明设备身份
实行自动售货机“一机一档”备案制,使得每一台自动售货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要求设备所属经营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主体资格证明的基础上,提供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场所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备案,使得每一台自动售货机都有自己的备案编号,提高监管人员管理效率。
进行一次约谈,防范安全风险
组织13家自动售货机经营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制定好管理制度,落实好相关管理人员,做好进货索证索票台账,保障食品安全。
张贴一张公示,维护消费权益
要求食品自动售货机经营单位在自动售货机的明显位置,公示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号、备案号、投诉电话和售货机编号等信息,切实尊重消费者知情权,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开展一次整治,强化末梢监管
加大对辖区自动售货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自动售货机是否履行备案手续;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相关的合格证明;是否按照要求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操作规范贮存食品,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障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
安排一次抽检,严把食品安全
依据国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将自动售货机食品列入日常监督抽检范围,从而严把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已对6批次的自动售货机食品开展监督抽检。
文章来源:瑞安市场监管